2007年10月26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三个木检站判了十三人
余春红 姜东石

  本报9月10日报道过的《从拿一包香烟开始的受贿》日前有了一审结果:景宁杨斜、童岭头、顺利3个木材检查站受贿“窝案”中,除两人免予刑事处罚外,其余13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到有期徒刑1年3个月不等。
  景宁法院查明,三个木材检查站的15名木材检查员,在2003年至2007年之间,利用职务之便,个人或合伙私放超方无证运输木材车辆计26000多车次,并从中收取木材商贩的贿赂共计34万余元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 (余春红  姜东石)